第348章 救三郎

明明是裘光宗见猎心喜、调戏花丛在先,却被他弄成了富有诗意和情感色彩的表达,中国语言的表达可谓丰富多彩。

裘耀祖掌握着家里的生意,所以考虑问题的角度偏向于利益交换:“说不得让孩儿亲到安仁工坊向王伦低头,便拼却砸上十万银子也要让他们改口!至不济帮着他们再建一个酒坊,总要三哥平安脱身!”

放火烧别人家是重罪,但是烧自己的就不是。如果王伦肯松口,完全可以说裘家酒坊尚未过户,那裘光宗便烧的是自家的产业。虽然不道德不合常情,但是不违法。

裘建功摇摇头道:“你道我没试过?王伦那厮根本不见人,反让身边人把我打出,声称多少钱都不能让他改变初衷!”

裘立业大怒道:“这厮直如此无礼!某拼却十万两银子,却不是送与他----鬼樊楼里多少杀手找不到?他敢伤我三弟,我便要他的命!”

裘朝奉喝叱道:“便是把王伦千刀万剐,能抵得三郎性命?此时不宜再有闪失,只以救三郎为第一要务!”

裘耀祖想想道:“漕帮的人与殿前指挥使高俅关系极近,近日高俅刚晋升了禁军太尉,莫不如求他出面?”

裘朝奉沉吟片刻便道:“不妥。先说文武殊途,滕府尹会不会赏脸且在两说,光是滕府尹与那王伦的关系据说很不一般。我等去投滕府尹的门子,焉知王伦不去走动?若是被他将计就计拖延,等到三郎的案子报到提刑司,一切便都悔之晚矣!”

宋律,死刑案件于京师只需要“一复奏”,即开封府审判为死刑之后,即上报提刑司复核,确定为死刑之后在行刑前需报经皇帝核准即可。不像地方上的死刑案件要经过“三复奏”等复杂的流程,或有反覆的空间。

因为开封府距离皇城太近,级别又高。真正由开封府坚持要判的案件,提刑司基本上不会驳回。像裘光宗放火这种人证事实俱在的案件,真到了提刑司复审的环节,想扳回来就相当困难了。

再黑暗再枉法,对明面上的规则还是要遵守的,何况滕府尹也非等闲之人。

所以给裘家应变的时间有限。

裘耀祖想想道:“孩儿在东京时无意听到,这王伦手下最能打的那个护院叫武松的,似乎牵扯到一桩刺杀朝廷官员大案中。原来是蔡太师的侄孙年前被刺,这武松很有嫌疑,并且王伦还有窝藏的可能。只是因为武松临机逃了,这才让开封府那边驳了蔡府的意见。依孩儿想,蔡太师那边丢了面子,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要不孩儿试着走蔡府的路子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