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进开启了这个篇章,接下来却并没有把威尼斯宪章的条条目目直接讲述出来。
他知道,他要做的只是指出那条道路,而并非帮着他们走完。
只有自己走出来的路,才是最有价值的。
只有自己得出来的结论,才是最受重视的。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苏进并不觉得《威尼斯宪章》就是那个最终的结论。
不然,《威尼斯宪章》后,不会再次诞生《奈良宣言》,不会再在国内产生那样多的分歧与疑问。
他把自己关于威尼斯宪章的一些理解,以及对其中的一些疑问整理了出来,通过实际的例证,化作一个个问题提了出来。
以南锣鼓巷为例,古迹作为城市的一部分,不可避免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为社会公用所使用。
这种使用是有利于古迹的保护的。
但是这种使用需要注意什么,如何协调古迹与城市的关系?
仅出于古迹保护来考虑的话,在具体修葺或者维护的时候,哪些部分可以改变,哪些部分绝对不能变?
承恩公府是一幢古建筑,也是南锣鼓巷的一部分。
在这个事例上,承恩公府与南锣鼓巷得到了整体保留。
但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古迹与所属的环境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如何界定古迹的范围,以及需要保护的范围?
以马王堆为例,考古挖掘中需要注意的原则是什么?
马王堆汉墓群一共三个墓穴,一号墓和三号墓保存完整,二号墓几乎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