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后,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
十五分钟后,冰激凌还是原来的模样。
再后面,林若就不知道了,因为,她的冰激凌已经吃光了。
——没办法,一份冰激凌只有很小一杯,她能慢吞吞吃十五分钟才吃光,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可是,冰激凌十五分钟都还保持着新鲜出(冰)柜的模样、口感,着实让林若吃了一惊。
难道说,老板有特殊的制作冰激凌技巧?
可是,如果世界上真的有这种技术,为什么各大冰激凌厂商不能学习一下呢?
思来想去,林若都找不出答案,索性作罢。
林若心想:
这些事都是那些老板要操心的,关我什么事,我只要吃的开心就好了!
对,而且今天晚上,她可以去论坛发帖了——
关于这个冰激凌久吃不化的事,目前应该还没有其他人发现吧?这样的话,我就能做第一个发的了,好耶!
同时,林若心中还有些其他想法。
不知道为什么,吃完这个,她情绪上还自信了起来,觉得自己即使脸上长了疹子,也是整条商业街最靓的崽。
不止如此,林若之前百般抵抗百般不同意的去医院,这回,王将千随口一提,她想都不想就同意了。
五天后。
林若看着镜子里如同剥壳鸡蛋一样的皮肤,惊讶脸仿佛电影中长着血盆大口要吃人的反派。
“这,也太彻底了吧?”
王将千拿出从医院开的药膏:“没准儿是这药膏对你特别有效?”
“也许?不过,当时医生说的是,每天涂三次,坚持涂一周,才会彻底消除。可现在才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