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泉村里,林有福家。
一大早上的早饭就是,红薯稀饭,配了点儿萝卜咸菜。
家里所有人盯着这样的早饭,一点儿想吃的欲望都没有。
又饿,又觉得胃里发酸。
林兴龙将碗推到一边儿,“娘,就不能弄点儿别的吃?这谁吃得下去?”
吴春花也咽不下去,但是为了省钱,她坐下来,端着稀饭开始吃,“爱吃不吃,家里就这么些玩意儿。”
林彩凤不满意地说道,“昨天过节就吃这个,今天又吃这个。大伯家昨天有月饼,还吃可多肉,凭啥咱家啥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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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兴龙也说道,“就是,就你们没用,干啥大伯家啥都有,咱们啥都没有,让你们去要,也没人去。”
林有福“啪”地一下将筷子摔在桌子上,“吃就吃,不吃都滚!”
那是他不想去要么?
他大哥弄的那条狗,像疯子一样。
对他们家里人可友好,唯独对他们,恨不得将他吃了。
他昨天得了消息,刚走到门口,那狗就追了出来,追了他二里地。
林兴龙站起来,“滚就滚,当谁乐意在这个家似的。”
说完,他就走人了。
周秀英和林富贵对视一眼,这个家真没法待。
可是老大现在不接他们回去,他们就回不去。
对这老两口来说,现在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当时赌气从老大家里搬出来。
现在可好,吃的一点儿油水没有,还得跟儿媳妇儿吵架,吵到最后大家都难受,还得干活。
周秀英手抖着端起碗,喝起稀饭。
林富贵叹了一口气,“这老大真是没良心,弄了那么多好的,不知道给送点儿,真是白养活他!”
吴春花心里也是气的不轻。
听说还是林川赶着车给送来那么多好东西。
“爹,你是白养活了大哥,我和有福不还是白养活了林川。在家里这么多年,没见赚几个子儿,搬出去可好,天天往老大那儿送好东西,我看就是故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