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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里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顾昭阳跟唐谦和就爬了起来,吃过早饭之后又在城里逛了逛。

唐谦和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发现顾昭阳的脚已经长长很多,脚下的鞋子已经被撑破了一个洞,都可以露出脚趾了。

而且由于长得太快,之前买的衣服都已经有些短了,于是唐谦和就寻思今儿带他去买双鞋和买些衣服。

走进一家布庄里,唐谦和硬是拉着顾昭阳去试了几身衣服。看着顾昭阳穿在身上的效果,唐谦和忍不住的点头,他的小阳原来还是衣架子呢,即使只是简单的款式,穿在他身上都特别好看。

顾昭阳被唐谦和打量的有些不好意思,捏着衣摆,觉得自己脸要开始发烫了。于是,顾昭阳忍不住说:“小谦,我可不可以去换回来,这衣服穿着好不习惯啊。”

其实他身上这身衣服穿着是十分合身的,料子也是极好,穿起来,就跟翩翩公子似的,英俊的不得了,不过因为平时顾昭阳穿习惯了易于劳作的短打,这样不同于平常的服饰,便觉得穿在身上十分别扭。

唐谦和听顾昭阳想要换掉,笑眯眯阻止他,说:“别,就这么穿着吧,原来那身你穿着已经太小,便不要换回去了。”

顾昭阳看着唐谦和笑的灿烂的样子,看起来似乎是极喜欢自己这样穿着的模样,于是他抿了抿嘴,最终还是放弃去将衣服换掉。

其实唐谦和也明白顾昭阳穿不惯这样的衣服,只不过这样穿着确实好看,不过这衣服平时也用不到,所以也没有多买,其他的衣服都是平时穿的款式,舒适又方便,料子自然也不会买差的。

当然,顾之礼和顾予乐的衣服也不能少。

让掌柜包好自己选的所有衣服,唐谦和又问他:“你们这里有没有鞋子?”

掌柜一听,笑的眼睛都快没有了,连忙点头:“有的有的,客官请稍等一下,我去里头给你们拿。”

顾昭阳见掌柜的进去,便走到唐谦和身边,拧着眉轻声说:“小谦,我的衣服都还可以穿,不用买这么多的,好浪费。”

“傻子。”唐谦和戳了戳顾昭阳的额头,“钱赚了自然是用来花的,给你们添置些衣服,并不是浪费,小阳你要懂得,我之所以努力赚钱的目的,就是想要我们的生活过得好起来,而不是像以前一般,用不起更穿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