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我不怕这个通缉。我也曾跟着三姐,流浪四方。我只怕,真的要乱了。”
前不久,林黛玉花了半年多的时间,慢慢写完了《歌仙》,托她叔叔的几个朋友悄悄刊印出去了。
她不知道会引起那样的轩然大波——原本只是悄悄刊印的《歌仙》,被书商越印越广,印在寻南小报上,开始只是在文坛,市坊间,最后,引发了一场波及面非常广,关于“地租”的大辩论。
辩论开始只是集中在书上,也只有文人参与。到后来,不知怎地,一位海外商人,搞出了最初专门用来刊登《歌仙》讨论的“小报”。
随着小报短短时间内的普及,辩论的波及范围越来越广。三教九流,大凡是有点见识的,都要说歌仙几句话。
江南江北,沿海诸省、以及个别省份内,几乎天天都有人拍桌子砸凳子,能辩论到几乎火拼的地步。
明面上能够让人听到的意见开始两极分化。渐渐主流地分化了为了两派。
一派是以李白泉这些“狂生”为笔杆子的沿海诸省人士。这些人,以下层的文人、小吏、还有出身商贾的下层官员、市井平民、大商人、或者是以海利振作的贵族为主。
另一边,则是像孔家那样世代公卿、与皇族、与朝廷关系紧密的大中地主、大官僚。
参与这场大辩论的人数在增多,《歌仙》的名声就伴随着这样的大辩论,传得特别的快。
甚至有传言说“短发鬼”也评论了《歌仙》。
那是南方起义军的首领之一,姓方。听说原系一位屡试不第、四处奔波的秀才,多年在外,好不容易谋了一个小吏,匆匆赶回家,却发现妻子早被家族中的土豪劣绅奸/淫而投江,老母亲饿死家中,小儿子则被拉去抵债,不知道卖到哪里去了。而家中由于他考秀才而得到的几亩田,也“借口他家中无人可种”,早就被人瓜分了。
他一层层地往上告,一层层地被压回来,蹉跎了近十年,仍没有结果。
他人到中年,终于彻底心冷了,只留下一首打油诗,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