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德尔提着在路边顺手买的当做晚餐的快餐,提心吊胆的按照手机上的导航向哥谭码头走去,越走路上的亮光就越少,越远离市中心,坏掉的路灯就越多。

哥谭路灯损坏的程度十分惊人。一般人们谈论某盏灯坏掉了,主要指的是灯泡坏了,但是在哥谭,这往往指的是路灯整个折了。

甚至有一处本来应该是有路灯的水泥座呈现出不自然的向上凸起四分五裂,就好像有人直接把这盏路灯拔起来,当做武器挥动了一样。

如果练成了“无敌体魄”(注),温德尔相信自己也能做到倒拔路灯。只是这个目标离他还太远。

“把钱包交出来!”一个尖锐的声音从温德尔身边的小巷里响起。

就着昏暗的路灯,温德尔瞥见了那人的形貌。

那个人不一定有温德尔高,但也差不了太远。他的身材十分健硕,体脂率应该不算很高。

如果那个人现在没有头上套着黑色头套,手里拿着把刀,那么他一定会是健身房里很受欢迎的那种人。

“把钱包交出来!”那个人又喊了一声。

温德尔默默的把双手举至胸前,示意自己手上没有拿武器,他在劫匪的凝视下慢慢弯下腰,把手里装着的快餐的纸袋放在了地上,然后直接就蹲在那里,当着劫匪的面开始掏兜。

除掉买了快餐的钱以外,他现在身上只有八十多刀,都是零零碎碎的纸币和硬币,想要全掏出来还挺困难的。

温德尔一把攥住自己口袋里的几张纸币,慢慢的往外拿。

他外套的口袋并不大,不放东西的时候是紧贴着腰部的修饰,就算放东西也只能放进去一些轻薄的,就算是放个手机进去都会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