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找到了杰森的去向以后,达米安花了很长时间调查这个大学,他怎麽也不相信这些人带走杰森是无目的的,但之后不管达米安怎麽调查,数据都只显示这个大学真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除了伤亡率有点高以外,这个学校没有和什麽奇怪的政府部门合作,也没有古怪的实验室,总之,除了学生毕业率有点低以外真的很正常,达米安甚至从学习周边店铺的监控里面经常能看到杰森出来买东西和吃饭,他和一些同学甚至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小咖啡厅里有包间,他们经常在那里讨论小组作业,显然杰森是自由的,并没有受到别人的控制。

但达米安坚持认为这所学校一定有诡异之处,他决定亲身前往调查。

他以自己的真实身份申请了这所学校的语言学专业,作为美国亿万富豪的独生子达米安得有个合适的理由才才能跑来这种英国郊区犄角旮旯的小地方上学,他翻阅了这所学校的专业目录,最后决定选择超级罕见的小语种综合,除了密斯卡托尼克大学以外,达米安没有找到任何一家学校开设这个专业,那麽他选来这里读书就合理了,刚好也不算浪费时间,能学一门新语言。

这个学校在的地方居然叫阿卡姆小镇,达米安听说的时候感到一阵恶寒,但还好,调查过后达米安发现这个密斯卡托尼克大学所在的阿卡姆小镇叫这个名字已经好多年了,小镇的历史比美国还要悠久,显然和美国那边的阿卡姆疯人院没什麽关系。

达米安把美国的一些夜巡工作暂时委托给了红罗宾,命令对方帮他看顾他的哥谭,他来之前哥谭有名有姓的反派基本上都越狱了一轮,应该会消停一段时间,来到密斯卡托尼克大学以后,达米安试图展开调查。

但达米安写不完作业!他的主要专业亚兰语是一门小众语言,但也不算特别小众,因为是新约中一部分篇章的书写语,所以还是有一些学者研究这个的。但在亚兰语之外,小语种综合还同时教授其他的几种达米安甚至没有听说过的语言,伐诃语、渊深曼达安语之类的,因为达米安只打算用按一个学年到两个学年来获取这个专业的博士学位,他的一切学习进度都被压缩加快了。

根据小语种综合专业评估手册,学生应该用半年到一年时间掌握一门语言的基础,然后在后续学习中巩固,在大学本科的4年间,学生应该最少掌握一门语言的流利使用,能掌握更多就可以继续往上读,在博士阶段,学生应该掌握最少五门语言的书写与听读。

达米安当然不止想用最低标准毕业,他想要全优毕业就得学会这个专业的全部八种语言,除了希腊语和拉丁语是达米安本身就会的,剩下的他都得学。

同时开工学习多种语言的达米安被作业压的喘不过气来,甚至没机会出去调查杰森。在忍受了一个月的作业压迫以后,达米安爆发了,他本来想去图书馆撸一撸狗排解一下压力的,但是图书馆的那些狗竟然追着达米安想要咬!!!

怎麽会有狗想要咬达米安!

达米安十分想念自己的提图斯,他的狗狗多麽乖巧!还有阿尔弗雷德猫,还有他的蝙蝠牛,还有其它的宠物……

他给搭档小乔打电话的时候抱怨了一个小时自己差点被狗咬了,又碎碎念了半天作业太多,任劳任怨地听了半天抱怨的小乔给了达米安一个建议:“为什麽你不直接去找杰森呢?听起来这所学校很正常,并没有什麽阴谋,或许他只是被人救了?”

达米安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他算了一下时间,自己离开哥谭已经一个月了,10月底就是万圣节,到时候哥谭的妖魔鬼怪们肯定会出来作祟,达米安在那个时候肯定要回到哥谭去统治他的哥谭,没时间在这里继续和杰森耗着。

因此达米安接受了小乔的建议,简单粗暴地找上了门。

第149章 多重历史的第三重·中三

杰森和温德尔本来想请假跟着达米安去哥谭的,但是温德尔突然加上达米安发现他们就凑够了三个人,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只要凑够三个人就可以申请组成一支探险队,不仅可以不扣工资就请假旷课,甚至还学校还会根据研究课题提供一些经费。

当上讲师以后温德尔就不是很缺钱了,所以他申请组成探险队,真的是打算去哥谭进行一些相关探险的。

因为世界上最有名的阿卡姆并不是密斯卡托尼克大学所在的阿卡姆小镇,而是美国的阿卡姆疯人院,所以为了争夺“我们才是最先叫阿卡姆”的宣称,密大有不少针对美国阿卡姆研究课题,从哥谭为什麽如此混乱是不是有邪神影响到研究哥谭本地黑邦分布对人口居住的影响;从编写一本哥谭本地街头英雄编年史到查找蝙蝠洞在哪里;从蝙蝠侠到底是不是普通人类到研究哥谭为什麽有那麽多变异人;总之,从社会问题到人文历史再到生物,密大对于哥谭非常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