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看起来仍旧是走“青城先生”俚俗接地气的风格,与裹脚也没什么关系,不过,只要在合适的时间放出去,会比专写这一桩事情更有用。

毕竟,这种事情,蹦跶地最厉害的是什么人?

未入仕的读书人。

不是读书人的,说就说了,不会写文章,流传不出来,影响不大。

而入了仕的人,拥有的多了,说话自然会谨慎。

只有尚未被生活捶打过的中二少年,敢于“仗义执言”。

而读书人,谁身边没有几个嘴学派?

说不定他自己就是嘴学派,所以不管是自知还是不自知的,以此入手,就能够很方便地把这一部分人争取过来。

盛明麟写完搁了笔,自己看了看。

刚才还觉得天壤悬隔,这会儿又觉得,自己写得也挺不错的。

身后有人道:“很好。”

盛明麟吓了一跳,一转头才发现,崔昀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

盛明麟笑道:“来来崔先生快坐,你写的我刚看了,实在是行云流水,叫人拍案叫绝。”

崔昀笑看了他一眼,忽然抬手,拿过毛笔,在他的文章下方,寥寥几笔勾出了一朵小花,然后他放下笔,拍了一下桌子,忽然问他,“小王爷为何没来?”

盛明麟哑然失笑。

勾一朵小花,是赞他妙笔生花,拍一下桌子找找沈凌绝,是拍案叫绝。

文人这种半开玩笑的雅谑,他还是头一次感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