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姻前一天,才见第一面,就够离谱了。若还不让小情侣独处,是人能干出的事吗?

公爵:……

道理他都懂,就是不爽。

每一秒都是煎熬。他不断看向寝宫,数着王子在里面呆了多久。不一会儿,侍卫看不下去了:“您是喝茶,还是糟蹋玫瑰花啊?”祸祸这么多朵玫瑰花,茶是没法喝了。

理智告诉公爵:要成全这一场联姻;

但情感的声音更大:成什么全!就要棒打鸳鸯!就要让他们一拍两散!

手一不小心扎了玫瑰刺,好在茧子厚没出血。

他忽然生气。

为什么要送人回来?自己是不是傻?

哪有亲手把喜欢的人送到别人手的,没错,早晨一醒来,床上多了一个陌生但感觉很熟悉的人,记忆残缺,公爵不理解自己为什么把一个要联姻的人掳回家。

他端详眼前的人。

睡得很甜。

长发散乱颊边,侧卧的脸颊被压得微微起,带点儿婴儿肥。

长得不错但自己也不该这么冲动啊,公爵端详了一二十分钟。窗外聒噪起来,酣睡的人也迷糊糊地醒了,睫毛动了动,没睁眼,有点想睡回笼觉的意思,又蹙眉,可能是意识到什么,慢慢睁眼,对视数秒。

对方忽然就弹跳了起来。

像受惊的小海獭,整个人都吓直了。

公爵没忍住,当时就笑了,一瞬间的想法是「为这一幕,做什么都是值得的,我应该是喜欢他吧」。喜欢,是日光或火光,走到哪里亮到哪里。之后,再看过去,对方无论是笑还是佯怒,身上的光都会更亮一分。

喜欢,但不是疯狂的爱。

整个国度期待的联姻,不能被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