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连书名都不会念,只回去坐在炕上,用没墨的毛笔照着里面的字描,一遍又一遍地描。
描了两遍,恒乞儿的肚子突然叫了起来。
他骤然想起,自己今天居然没有吃午饭!
这样的头等大事都能忘记,恒乞儿又惊又急,当即扔了笔,穿上鞋子往食堂跑去。
他来得晚,学生们大多吃完回去午睡了。
食堂里没有人,恒乞儿便跑去了厨房。
厨娘正在收拾碗筷,见了他笑道,“我说怎么没见着,还以为你今天不来哩。”
不用恒乞儿开口,她便从木桶里舀了一碗饭,又掀起锅盖,从里面打了两大勺菜。
“喏,”她将碗递给恒乞儿,“今天还想吃鸡吗?”
今天的午饭是萝卜炖鸡,鸡被剁成小块,萝卜块放在一起煮。
打给恒乞儿的那两勺里有七.八块鸡肉,可见厨娘对恒乞儿还是照顾的。
恒乞儿吸了吸鼻子,感恩且渴望地把碗接过来,又如昨日那样生硬说了声谢谢,便捧着碗去门槛上坐着吃。
这是他这辈子第四次吃鸡,除昨天外,食堂从前还烧过两回,不管是第几回吃,肉的味道都是那么让人高兴。
高兴……
恒乞儿伸手抓饭的动作一顿。
他盯着饭上的白白鸡肉,想起了司樾。
师父说,她昨天想吃鸡,今天想吃牛,明天想吃羊猪。
他今天还没弄到牛,食堂也没有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