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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盛炀就是她那个素未谋面的未婚夫。

真是是误打误撞阴差阳错。

不过在盛家住了这么段时间,她也基本了解了盛家的家风,每个人都不错,作为未来婆家没什么可挑剔的。

盛炀其人,正经清冷,斯文有礼,看面相和行事作风也是挺可靠的人,关键是,相貌太出众,初霜从小就喜欢美的事物,对这个未婚夫接受度还是挺高的。

就算没有爱情,跟人品端正的大帅哥相敬如宾地生活也没什么不好,再加上小姑子和婆婆她都太喜欢了。

自从初霜知道盛炀是未婚夫后,总是会不自觉把目光放在他身上。

观察他用餐习惯、谈吐仪态、留意他平时的作息,观察几天后得出结论:盛炀情绪稳定,生活习惯良好,工作严谨认真,做事条理且有规划。

优质男青年的标配。

她的这些小动作没多久也被盛瑶和盛夫人发现。

清早,两人已经暗戳戳看着初霜五分钟了,她站在花园做拉伸,手脚是动的,目光却一直在看不远处同样在晨练的盛炀。

盛瑶卡嚓咬了口苹果,微微叹气,“祸害小姑娘都祸害到我身边的人了。”

“你哥这样的确实容易招姑娘喜欢。”

盛炀做完运动,初霜不动声色地转身。与此同时,盛瑶和盛夫人也进了屋。

猜测初霜可能对自己大哥有心思后,盛瑶想着帮好姐妹一把,便跟她说歌剧院最近上班时间提前,不能再送初霜去公司了。

于是送初霜上班的任务变成了盛炀,工作日盛炀的司机先送初霜到公司再去总部大厦。

次数一多,初霜自己先觉得不好,当初盛瑶让她住在家里就已经是雪中送炭了,哪里好上下班都麻烦人家再接送。

之前和盛瑶一起,因为是同龄人又是姐妹,倒没觉得有什么。现在,真的要赶紧搬去新住处了,天天在人家不是长久之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