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去吧。”司马书说道。
李小冉三十大几,单身,司马书跟他两人一直处在很微妙的关系中,可又看起来只是朋友跟合作伙伴。
不过司马书关于自己的来历和金山的来历,始终未曾告知他,一来是世间万物皆无定数,二来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份危险。
在网上订了一张后天飞莫喀什的机票,司马书打算先看看金山的状况再做决断。
出门找了一家卖假肢的,司马书随便买了一个带着还算舒服的,不过尺寸不太合适,因为他要的急,而这个是店里的样品,所以不合适也理所当然。
带着长短不一的假手,司马书坐进车里,好在不是手动挡,不然真心开不了车。
一路驱车来到学校,司马书打算先去报个道,不然真的这学期要交代了,毕竟刚开学没多久,这样也不大好。
这次又可以卖惨了,所以司马书轻松摆平了老师,回到空无一人的寝室。
平时司马书几乎不会住在学校,只匆匆拿了几本书便离开了。
假肢带的他难受,坐进车里就司马书就把它扔到了一旁。
而司马书没有开豪车出来,而是把它买的一辆大众的二手甲壳虫开出来了,对他来说有些紧凑,不过,开着方便一些,好操控。不然万一出个什么事情……
去超市扫荡了一番,司马书回到了家里。
闲的无聊,司马书捏住一只玉花瓶,稍稍用力,三十秒后,手中的一股暖流涌现,不一会的功夫,玉花瓶就变成了金花瓶,甚是夺目。
之所以有金山,是因为司马书有一双点石成金的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