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自己应该敲醒受德,告诉他,醒醒吧,这一切只是一场幻觉,一场梦而已,比六十亿地球人大撤退更加不靠谱,何必再苦苦挣扎呢?
不如醇酒美人,得过且过,也许,某一天醒来之后,一切便过去了,整个朝歌整个大商,甚至整个历史都不复存在了……
他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有人推门进来。
姜老头满身的风雪,一进门就点头哈腰,毕恭毕敬:“小侯爷,在这里呆着还算过得去吧?”
他点点头,随手端起酒樽,漫不经意地:“姜太公,快来喝一杯暖和一下。”
姜老头也不客气,咕嘟咕嘟将一大碗酒酿一饮而尽,这才脱掉自己的大氅,叹道:“这该死的鬼天气,真是快要把人给冻僵了。这漫无边际的大雪这么一直下下去,可真是不妙啊……”
就在这时候,丫鬟端上来饭菜。
吴所谓连忙道:“好饿,正好吃饭。”
饭菜,盛在长条的案几上面,所有人都是席地而坐。
一碟腊鸡,一碟腊鱼,一碟风干菜,居中的才是今天的主角——谷糠猪。
那是已经有了10年以上的腊猪,因为宰杀后放在谷糠里面脱水,再滚入谷糠里掩埋多时,所以蒸好端上来的时候,但见肉汁纹理清晰,洁白晶莹,光滑如玉,真是清香扑鼻。
吴所谓夹了一块,尝了一口,大赞:“味道真是太好了,真真满嘴肉味,回味甘甜。好肉,好肉,比一般的腊肉好多了……”
姜老头见他夸赞,很是高兴:“小侯爷喜欢就好。我还一直担心小侯爷不适应朝歌的口味,朝歌的菜品味道很杂,天南地北的菜系都有,就像这谷糠猪,原本也不是朝歌自有的,据说是武丁大王西征东南诸夷,缴获了一大批战利品,其中就有这种谷糠猪,带回品尝,味道很是鲜美,于是,流传开去,大商的贵族富豪们才开始让奴隶们学着做,然后,谷糠猪就在朝歌流行起来了,此后,每年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要宰杀几头大肥猪,用于制作谷糠猪,有些大富之家,甚至一次性宰杀几百头上千头以上的肥猪来制作,可以存放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以上也不腐坏,据说,遇到灾荒之年是可以救命的。微子大人也算是未雨绸缪,前些年每年都要宰杀几千头肥猪用于制作谷糠猪。而且,制作这种东西,必须要猪才行,而且越肥越好,其他的动物则没有这样的鲜美味道……”
丰腴,膏腴——这两个词就说明了原因——但凡味道要好,就必须要肥美!要有足够的肥肉和油,才可能肥美,否则,就会失之柴。
“唉,只可惜微子大人准备的那么多谷糠猪,全部落入了大王之手,现在,大王光凭借缴获的这批财富已经可以度过一段时间难关了……”
吴所谓很是好奇:“微子和箕子真的富可敌国?”